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者:时间:2021-03-29
各县(市)区、开发(园)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息产业发展,根据昆明市稳增长政策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昆政发〔2020〕26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昆明市信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标准
支持信息产业企业(包括电子制造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开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行业解决方案。
(一)重点方向
1.支持电子制造业提升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推动产业体系化、智能化、规模化发展研发及应用,形成关键材料、元器件及终端设备供货能力。
2.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上的研发,以及在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文化创意、旅游教育、绿色环保、小语种等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产业化应用和行业解决方案。
3.支持VR/AR、云计算、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新型显示、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与产业化。
(二)支持标准
对示范投资项目按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20%的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在昆明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所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符合我市信息产业发展支持方向和重点。
(三)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以上。
(四)申报项目为正在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的30%以上,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优先扶持。
(五)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的信息产业企业优先。
(六)同一申报企业项目涉及市级多项扶持的,按最高扶持金额执行,不重复享受支持。项目获得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的,市级财政扶持资金视同配套。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申请报告;
(三)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五)项目执行期内单位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分类汇总表;
(六)项目承接单位资质、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七)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文件复印件(若有);
(八)申报材料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并签署项目承诺书。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各开发区、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同时需报电子文档。
(三)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于4月30日(星期五)前以正式文件汇总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五)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和网上申报要求,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ygyc/),进行注册、申报,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企业应如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材料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五、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信息产业处 李婷婷 63153091
电子邮箱:kmsgxwxcc@126.com
市财政局产业处 杨沅珊 63544947
附件:应用示范类项目申请(模版)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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