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者:时间:2019-04-30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昆政发〔2019〕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昆明市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及标准
(一)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
1.提高企业三化融合能力
重点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与两化深度融合,推进企业全生产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改造、替换与集成,实现企业内部各类生产要素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工业互联网项目
重点围绕昆明市优势特色行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结合自身基础需求,构建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探索工业互联网应用新模式和新业态,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应用。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奖励项目
奖励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批复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批复的达标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和认定服务机构。
(三)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项目
1.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在本市合作开展的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试点示范项目。
2.重点扶持企业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等领域开展的重点应用项目。
(四)支持标准
1.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包括硬件、软件研发投入(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硬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和研发人力投入(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奖励项目,按纳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实现达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第三方贯标服务机构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扶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的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扶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的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项目
1.在昆明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2.所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符合我市信息化发展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方向和重点。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4.申报项目为正在实施或已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资金落实,已完成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的40%以上。
5.对已纳入云南省电子工业行业协会行业统计的申报企业项目优先支持。
6.同一申报企业项目涉及市级多项扶持的,按最高扶持金额执行,不重复享受支持。项目获得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的,市级财政扶持资金视同配套。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奖励项目
1.在昆明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2.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批复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批复的达标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和认定服务机构。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项目
1.申请表和申请报告;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4.项目执行期内单位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分类汇总表;
5.项目承接单位资质、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6.项目建设与运营方案和应用情况及证明材料;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文件复印件;
9.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奖励项目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资金申请表;
2.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达标企业、咨询服务机构、认定服务机构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企业或社会机构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企业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5月17日(星期五)前,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172.224.40:8080),进行注册、申报。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企业应如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材料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规划建设处 马鑫 63132152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 杨沅珊6354494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关兴路217号官渡区电商产业园413-416室
电话:0871-63538815
传真:0871-63538815
邮箱:133205056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