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市工信委作者:时间:2018-04-03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贸局)、开发(度假)区经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18〕1号)、《做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8〕93号)文件精神,做好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相关工作,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贯彻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贸局)、开发(度假)区经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牵头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做好《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充分利用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有效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促进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18〕1号)规定,昆明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大协调力度,切实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工作,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二)加强摸底调研。各县(市)区工信局(经贸局)、开发(度假)区经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的摸底调研,定期筛选推荐一批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于每月结束后5日内报市工信委,由市工信委汇总推荐给6家合作试点金融机构并上报省工信委。如遇企业有特殊需求,可随时推荐上报。重点推荐企业范围如下:
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省级重点企业。列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企业、省“三张牌”培育试点企业、省级电子信息产业重点企业、信息经济重点企业、管理创新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省级军民融合重点企业、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等。填写《昆明市省级重点企业名单》(附件1)。
2.昆明市确定的重点企业。由昆明市工信委、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信息,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审核把关推荐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以及生产经营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备信贷支持条件有贷款需求的重点企业,涉及“两链”风险的企业除外。填写《昆明市重点支持企业推荐表》(附件2)。
(三)强化政策引导。鼓励通过建立政银企合作融资风险基金、专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名单企业的信贷支持。对支持力度大、效果好的合作银行业给予重点项目融资对接、存款招投标等方面的政策倾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信局(经贸局)、开发(度假)区经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动态数据库,每月及时上报企业融资需求情况,2018年3月情况,请于4月5日前上报。
(二)请各县(市)区工信局(经贸局)、开发(度假)区经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与属地合作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建立银政联席机制,定期沟通了解企业贷款进展,商议解决存在问题,联合金融机构对贷款企业开展贷后调研和回访。
(三)对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上报省、市工信委(电子版发送省、市工信委邮箱)。
附件:1. 昆明市省级重点企业名单
2.昆明市重点支持企业推荐表
联系方式:市工信委 企业服务体系处 罗毅 63111853
邮箱:市工信委gxwq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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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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