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者:时间:2018-04-27
各州(市)工信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落实2018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绿色发展,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围绕投资带动强、产业导向显著的园区重点项目,推动园区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园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重点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围绕培育打造园区产业集群,重点支持与“中国制造2025”、“三个一百”和水电硅材、水电铝材一体化等省级重点项目相配套的“千百亿”园区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重点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项目;
(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围绕《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2016—2025年)》要求,重点支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规定的“千百亿”园区“订单式”生产性用房项目;
(三)软环境项目。支持“千百亿”园区的重点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省级重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效果显著,入园项目建设推进较快的园区工作经费类项目。
对全省攻坚扶贫重点地区申报的园区项目,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给予适度的倾斜安排。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直接补助。基础设施类项目对年度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个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额5%,对“打包”申报的基础设施类项目扶持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按污水处理量和投资额进行分类,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标准厂房项目按实际验收的厂房面积给予单层每平方米100元,多层200元补助;软环境类项目根据上年度园区实际完成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入园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园区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等,对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不低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途径及项目管理
1.申报途径。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园区项目申报,应登录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project.ynetc.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项目管理。项目申报系统实行月报管理制度,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入库更新填报;各州(市)工信部门需于当月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审核重点:项目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在做好项目网上申报的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5月8日前上报园区所在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完成审核后,于5月1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上报各州市工信委;
3.各州市工信委完成审核后,于5月18日前将州市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附件1)报省工信委。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承诺书(附件2);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园区建设方向项目申请表(附件3);
3.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需提交下列材料: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备案证明、土地、环保、林地等项目合规性支撑材料。PPP项目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标准厂房建设补助项目,还需提交下列材料: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备案证明、《云南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验收报告书》等合规性支撑材料(附件4);
5.申报软环境类项目,还需提供下列材料: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委托协议等支撑材料。上一年度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今年拟开展的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等合规性支撑材料;
6.项目申报单位还需提供园区近两年来债务风险自评报告,以及园区下属(设)投融资开发公司(经营开发公司),2016年、2017年资产负债情况等合规性支撑材料。
(四)审核工作要求
各级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时限、严把项目审核关,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过程中经查实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问责和责任追究。
联系人及电话:魏冬0871—63512507
陈杨0871—63513798
电子邮箱:gxwyqc@126.com
附件: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园区项目申报汇总表
2.承诺书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园区建设方向项目申请表
4.云南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验收报告书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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