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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民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励、引进填补省内空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申报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者:时间:2018-05-02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工信局:

为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17〕47号)精神,做好2018年民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励、引进填补省内空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申报工作,规范申报程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拉动作用,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对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30亿、50亿和10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二)对2016年以来引进并调试安装、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国际先进、填补省内空白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民营工业企业,按不高于引进设备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高污染、高耗能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除外。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要求是2016年6月30日前注册成立,可提供上一年度企业产销数据的。具体时间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时间为准。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一)引进填补省内空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

1.承诺书(见附件2)。

2.2018年民营工业企业引进填补省内空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

3.“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5.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不属于新建项目的可提供原有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7.海关报关单及云南省省级行业协会提供的省内引进首(台)套装备等证明材料。

8.引进装备总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

9.州(市)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附件。

(二)民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励

1.承诺书(见附件2)。

2.2018年民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励申请表(见附件4)。

3.“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和2017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审计报告。

5.县级统计部门出具的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6.州(市)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附件。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流程

企业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并行方式,逐级上报,省级部门不接受企业单独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申报

5月11日前,申报企业根据申报要求,及时、完备向属地县(市、区)工信局报送项目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附件1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同时登录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网址:project.ynetc.gov.cn,4月30日前可登录申报)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材料必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县(市、区)初审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企业的书面材料审查和网络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根据各州市工信委要求推荐上报。

(三)州市推荐

1.各州市工信委根据申报要求,完成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推荐申报企业材料审查和网络审核,组织完成推荐申报企业现场核查等工作,并填报现场核查表(见附件5)。

2.5月25日前,各州市工信委根据申报企业审查情况,经认真筛选审核、汇总后,形成申报扶持文件,并填报州市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连同企业书面申报材料报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2份。申报扶持文件和州市申报汇总表要做成电子文档一并上报,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ynsmegov@126.com。

各州市可根据进度情况自行调整工作时限;省财政直管县(市)参照州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项目必须逐级盖有县(市、区)、州市两级工信委(局)公章,其中,省财政直管县(市)申报项目必须盖有县(市)工信局公章。

(二)各地要公开组织项目申报,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查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各地工信部门对本地区所推荐的项目负责。

(三)一经发现申报企业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收缴已拨付的专项资金,一年内不得申请各类省级产业财政资金支持,并将企业列入省级企业信用黑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表格中所有内容必须填报,同时注意逻辑关系是否合理。

2.新建企业无2017年以前财务数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工信部门的情况说明。

3.州市汇总表中,项目所在地详细到XX县或者XX县工业园区,街道以下不用填写。

4.上报材料要完整、清晰,不能缺失页。网络申报时,一个完整的文件要作为一个附件上传,不能上传多个附件。

企业申报全过程坚持网络申报、网络公示、结果长期公开原则。公开、公示网站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中国中小企业云南网(www.smeyn.cn)。

联 系 人: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张海涛 王全会

联系电话:0871-63512824    63512721

传 真:0871-63512721

电子邮箱:ynsmegov@126.com

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2.承诺书

             3.2018年民营工业企业引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申请表

             4.2018年民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励申请表

             5.2018年民营工业引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现场核查表

             6.2018民营工业企业引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励州市申报汇总表(工信主管部门填写)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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