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者:时间:2018-05-02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7〕187号)精神,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为全省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支撑。现就2018年度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支持各平台网络运营完善和开展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各平台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优先支持州(市)综合服务平台运营完善和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
根据《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云工信企服〔2017〕88号)的规定要求,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委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平台2017年开展相关服务活动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云中小中心〔2017〕15号),本次专项资金主要采取无偿补助方式重点支持考核打分70分以上的各州市综合服务平台正常运营和开展相关服务活动,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高于30万元。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平台运营单位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省级相关平台直接向省工信委提出申请。
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2018年度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
(三)平台网络2017年度运营情况报告;
(四)上年度经中介部门审计会计报表;
(五)其他与申报资金有关的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请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产业〔2016〕143号)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二)5月20日前,项目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及附表(见附件),及时、完备地向当地工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材料(一式2份)。相关表格请登录网址:http://www.ynetc.gov.cn自行下载。
5月30日前,各州(市)完成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推荐申报项目材料审查,并组织完成推荐申报项目评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工作,形成申报扶持项目的文件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省工信委企业服务体系处。
联系人:丁富涛电话:0871-63104575
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2017年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业绩考核结果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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