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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工业企业智能用电管理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者:时间:2018-05-03

各州市工信委,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各用电企业、相关电能服务商: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依托信息化技术,创新用电管理新模式,切实提高工业企业电能管理水平,降低用电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智慧用电。经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全省工业企业智能用电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智能用电管理的重要意义

       智能用电管理是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依托电能在线监测系统提供的用电大数据分析、诊断,使用户可以像管理人、财、物一样对用电实现智能化管理,以实现“安全、经济、高效”的用电目标。智能用电管理是改变能源消费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需求响应的技术保障,是迈向“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基础。

       智能用电管理以在线监测为基础,优化服务为手段,降本增效为目标,配合智能化生产为愿景,引导用户实现对用电管理“变抽象为形象、变经验为科学、变被动为主动、变局部为系统”的转变,不仅将用电管理引入“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专业化”的智能化时代,还可向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延伸,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因此,智能用电管理作为一种创新模式,既是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的途径,也是提升工业能效水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智能用电管理是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一项创新工作。

二、推进智能用电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鼓励引导用户实现电能在线监测

       电能在线监测是实现智能用电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为用户进行优化电能管理和用电成本分析提供数据支撑。为了不增加企业费用负担,加快实现工业企业电能在线监测,鼓励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为全省大中型工业用户免费安装电能监测终端设备,通过电能数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拓展电能服务管理模式。

       支持用户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选择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为其免费安装监测终端设备,实现用电负荷接入。支持用户依据服务成本和质量自主选择是否继续或终止或选择其它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合作。企业安装监测终端设备,既可以实现电能优化、智能管理、降本增效的核心目标,也能够引导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专业化托管、服务外包等市场化方式为企业提供旨在持续降低用电成本的有偿服务。

       推进用户电能在线监测工作遵循“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首先要求已参与及将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工业企业全部接入,其中参与交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接入,参与交易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及未参与交易的用电大户和重点行业企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接入,最终实现全省工业企业监测面占比达到工业用电量的70%以上,初步满足实施电力需求响应的要求。

(二)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

       我委将于今年上半年建成云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建设以政府为主导,严格按照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遵循统一设计、科学规范、开放高效的原则,具备电能实时监测、工业行业用电态势预警分析、需求响应等功能。利用此平台,用户可对本企业用电实时监控,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可为用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各州市可对本地区行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组织实施需求响应等。因此,今年各州市工信委要加大用户电能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平台工作力度,尽快满足平台运行要求,实现全省和各州市主要工业企业用电在线监测,适时接入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

       平台建设和调试期间,可先期实施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为用户免费安装监测终端设备,接入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监测平台,开展一对一增值服务,待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后由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统一接入。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采集用户负荷数据和接入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要严格按照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三)培育建设智能用电示范园区

       鼓励新兴产业基地、高新技术科技园等工业园区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实施区域智能用电管理的创新模式,试点建设1-2个智能用电示范园区。通过对园区内企业用户电能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和构建园区电能管理公共服务子平台,帮助园内企业通过用电诊断、能效服务、节能改造等方式提高园区整体能效。开展园区电力需求响应和负荷互济试点工作,建立负荷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园区“削峰填谷”负荷达到5%以上。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引导服务,实现重点突破

       各州市工信委应加强工业企业智能用电管理工作的指导与服务,通过案例分析会及现场会等方式,引导用户充分理解智能化用电管理的重要性,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免费安装,提高服务质量和有效性。工业企业实现电能在线监测的基本标准是监测点覆盖80%以上主要用电设备,且监测数据实时接入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区工业行业用电动态,各州市应优先对本地区用电大户和重点行业(企业)实现电能在线监测,力争今年全省16州市均达到子平台开通条件。

(二)优化系统功能,注重工作实效

       工业企业智能用电管理工作要切实结合用户基础条件及管理现状,对于先期已经建有电力综合保护或自动化系统的用户,可充分发挥既有系统效用,优先考虑以集成方式实现电能在线监测,尽可能避免重复建设。引导用户不断提升负荷优化能力,加强需求响应特别是实时需求响应能力建设。鼓励用户将智能化用电管理与生产自动化相结合,构建典型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电能消费模型,为生产用能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生产奠定基础。敦促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协同用户做好“建设转运行”工作,确保智能用电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增强创新意识,培育电能服务产业

       智能用电管理工作结合物联网、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知识新技术,具有高度信息化、自动化和互动化的特征,必将改变能源粗放式传统管理方式,催生新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各州市工信委在推广应用工作中应勇于探索、敢于创新,鼓励用户应用信息化技术、产品和服务,树立电力消费新理念,努力营造电能服务产业发展环境,促进电能服务运营模式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产业链条,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委对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实施市场无歧视准入和动态监督管理。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要进一步提高电能服务水平,注重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电能服务。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将依照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免费接入企业的数量以及开展专业化服务的质量进行动态跟踪排序,对接入企业数量多、服务好的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进行表彰,对接入企业户数少、服务差的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进行曝光。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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