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科技厅作者:时间:2018-05-0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加强云南省临床医学科研水平,推动云南省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云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拟开展第一批云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和数量
在心血管系统疾病、恶性肿瘤、消化系统疾病、出生缺陷与罕见病、眼科疾病、皮肤与免疫疾病、中医、老年疾病8个疾病领域(具体设置详见附件1)中,择优选择2-3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建设省级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三级甲等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申报领域具有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三)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具有一批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团队,申报前五年内,主持了国家重大项目/课题或主持了省级重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
(四)具有所申报领域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或者经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五)在申报领域从事临床研究的专职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六)申报单位能够对拟申报的省级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相关要求
(一)每一个医疗机构只能申报建设一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省级中心,省级中心必须以一个重点病种/技术领域作为建设重点。
(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向云南省科技厅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收集工作委托云南省科学技术院负责,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8年5月24日17:00时前报送至云南省科学技术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须提交《云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8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提交Excel格式,附件3)的光盘1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婷娜
联系电话:0871-63184322
电子邮箱:554364838@qq.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1605室
附件:1. 2018年第一批云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布局(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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