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者:时间:2018-05-28
各州(市)工信委,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传播先进节能实践经验,加快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工业和信息化、建筑、交通、商业、农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能源系统优化、节能信息化改造、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清洁能源替代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案例实施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技术路线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目录中“限制类”与“淘汰类”;技术、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共机构绿色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目录》;
(三)案例具有行业先进性、示范性、实用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
(四)案例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案例的主要投资和建设主体,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项目案例真实有效,企业社会信誉良好,不得有失信记录,不得违反知识产权承诺;
(六)案例稳定运行(应用)一年以上,具有完整的运行记录、数据资料。
三、征集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注重节能技术的先进性、引领性和实用性,以用户认可度为导向,确保案例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三)重视节能技术应用服务的信誉、用户口碑,确保典型案例的质量。
四、评选程序
在案例征集结束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开展初筛分类、信誉核查、现场核实、专家评选、网站公示等评选工作,评选出我省节能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告。
五、支持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发布云南省节能典型案例;积极争取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支持案例单位争取国家有关财税政策支持;开展先进案例推广宣传活动等。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组织和方式
全省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案例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案例,由案例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审查意见并将推荐的节能案例分类汇总后上报州(市)工业信息化委。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对节能案例进行审查,提出本级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案例分类汇总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节能案例可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属企业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案例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并指导下属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附件1、2、4表格;附件1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附件2的项目案例申报数量最多3个,并均要体现在申请报告中;表格不可留空,空格填写不下的另附单页。
2.按附件3要求以Word文档方式,撰写典型案例申请报告。
3.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4的顺序,用A4纸正反面装订成纸质版,并在首页加盖案例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
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直部门有关部门将推荐案例分类汇总、择优排序后形成节能案例推荐清单(附件5),连同每个案例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于2018年6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节约能源处杨丽莉
电话:0871—635181320871—63513260(传真)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650011)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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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871-6353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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