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者:时间:2018-06-06
各州市工信委、委内有关处室:
按照《预算法》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7月审查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做好绩效评价报告报省人大审查工作,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于近期开展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部分)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绩效再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目的是切实全面推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资金运行和绩效监管。绩效再评价报告将报省人大审查,并向社会公开。绩效再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部门问责,并限期整改。各州市工信委要高度重视绩效再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统筹科室及相关责任科室组成工作组,配合省财政厅绩效再评价工作组按时完成绩效再评价工作。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工业园区处、技术创新处、中小企业处等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合省财政厅做好此项工作。
二、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再评价对象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部分)资金项目,包括跨越发展、园区建设、技术改造、民营经济发展等四个方向。在前期完成2017年度各州(市)、项目承担企业(单位)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以2017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为绩效再评价工作重点,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三、评价方式
省财政厅委托云南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进行全省绩效再评价和抽样州市、项目实地核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有关处室配合,采用省级、州(市)、项目承担企业(单位)同步开展、共同推进方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时间安排
抽样州市实地核查时间以省财政厅绩效再评价工作组通知为准,主要安排如下。
(一)2018年5月31日-6月5日,全省各州市工信委根据项目建设企业(单位)绩效自评情况,填报绩效再评价表格(见附件),并根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要求(详见《需提供评价资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州市的信息填报表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抽样州市的信息填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供给绩效再评价工作组。
(二)2018年5月31日-6月8日,省财政厅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赴抽样州市和部分项目实地核查。抽样州市包括: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州、文山州、德宏州。
五、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工信委、项目建设企业(单位)要严谨细致按规定时间做好有关表格和材料填报工作。抽样州市派专人陪同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进行实地核查和调查问卷工作。对绩效再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处理。
(二)委发展规划处、工业园区处、技术创新处、中小企业处等资金管理处室要按照委领导工作要求,安排专人陪同省财政厅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赴抽样州市开展实地核查工作,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做好本资金安排方向的绩效再评价报告撰写工作。
(三)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请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下载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委发展规划处 王宏宇 0871-63513049
云南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邓敏13888243961
电子邮箱:
省工信委发展规划处 ynfzghc@sina.com
云南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645724107@qq.com
附件: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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