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市工信委作者:时间:2018-07-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现将《昆明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昆明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 改革“六个一”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7〕69号)精神,加快实现“3550”中“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企业开办“只进一门”“只对一窗”,昆明市(含滇中新区)新设立企业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税务发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
二、 主要措施
(一)一窗收件。着眼压缩审批环节,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税务发票事项统一纳入综合窗口受理,实现“一站式”服务。
(二)优化流程。着眼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重新梳理办事流程、制作办事指南,明确开办企业涉及审批事项所须提交材料,实现由申请人一次申请、一次提交。综合窗口通过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或者人工流转手段将材料和信息向工商、公安、税务、人社、公章制作单位、银行等部门同步进行传递,各部门同步启动预审程序,按照职能同步开展审查。
(三)统一发放。着眼压缩审批时限,在前期预审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各自流程做出受理及审批决定,确保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流程,并提前交由综合窗口一次性将办结后的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开户许可证及申领发票的相关手续一并发放给企业。暂不具备条件的由各窗口发放。
三、 部门职责
(一)市审改办。统筹协调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工作,提出创新审批方式、改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的意见。
(二)市工商局。指导、规范压缩新设立企业登记注册时间;行政审批处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权限和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授权下放工作;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不断深化“互联网+登记服务”,进一步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业务,加快推进登记信息的共享和共用;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设立登记。
(三)市公安局。指导、规范压缩新设立企业公章刻制时间;选派专人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做好新设立企业与公章制作企业的衔接工作,确保公章制作企业能够及时为新设立企业制作公章;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章制作。
(四)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指导、规范压缩新设立企业申领税务发票时间;选派专人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做好新设立企业与属地税务部门的衔接工作;在完成企业持电子营业执照免注册直接办理涉税手续的基础上,逐步推出在线申领发票;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发票申领。
(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涉企开办相关事项纳入综合窗口进行受理,做好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培训工作;接收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税务发票的相关资料,做好与各审批部门的对接以及资料、信息传递和流转等工作;接收各部门核准后的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开户许可证及申领发票等相关手续,向申请人统一发放。
(六)市金融办。指导、规范压缩开立银行账户时间;引导商业银行为新设立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做好服务工作;负责与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协调新设立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工作;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开立银行账户。
(七)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负责和企业开户商业银行间的对接,在前期预审的基础上,在承诺时限内完成企业开户许可。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网上办理。
(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围绕“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结合本地区开办企业工作的实际,改进流程,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出台符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确保7月1日按时启动“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完成”改革,其中呈贡区先期开展试点工作。
四、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是市委、市政府“3550”整体目标的重要一环,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高度重视,加紧组织实施,主动作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合力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密切合作,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组织和实施好本地工作。
(三)加强保障,夯实基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针对日益增长的涉企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配备和培训,切实开展好开办企业综合受理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创新开展工作,拓展免费发放公章等服务范围和方式。
(四)加强督查,力求实效。“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是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将这一任务列入年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市政府目督办要牵头组织督查,对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强化刚性约束,督促加紧落实。
(五)广泛宣传,加强引导。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解答、回应,让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昆明开办企业3日完成工作流程
第1步 提交开办企业材料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并初审,初审齐全的材料及时通过信息共享或人工传递方式流转到工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窗口和公章制作单位、商业银行。
1. 1 办理营业执照提交材料。各类型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一一列出并可链接网页下载。
1. 2 刻制公章提交材料。材料一一列出并可链接网页下载。
1. 3 开立银行账户提交材料。企业意向性开户银行登记表,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材料。材料一一列出并可链接网页下载。
1. 4 申领发票提交材料。材料一一列出并可链接网页下载。
第2步 办理营业执照
2. 1 零见面。登录“云南工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按操作程序办理。承诺时限: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办结。
2. 2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工商(市场监管)登记窗口办理;综合窗口收件计时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 3综合窗口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及时通过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或人工传递方式流转到公安、税务、人社窗口和公章制作单位、商业银行。
第3步 同步办理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税务发票
3. 1 刻制公章。公章制作单位接收到综合窗口材料后及时制作公章。自接收到综合窗口推送信息后当场或0.5个工作日办结。
3. 2 开立银行账户。商业银行接收到综合窗口推送信息后及时到窗口或上门为企业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其他业务的全程代办服务,完成客户身份确认、尽职调查、审核等工作,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审核,办理开户许可证,开立银行账户。商业银行自接收到综合窗口推送信息后计时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 3 申领发票。税务窗口接收到综合窗口推送信息后,完成税种认定、票种登记和发放发票。自接收到综合窗口推送信息后0.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4步 证照发放
各部门可将办结后的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开户许可证、发票等相关材料一并交综合窗口发放,也可办结后由各窗口单独发放。
附件2:昆明开办企业3日完成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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