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信委、民政局、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8〕63号)的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动员
请各州(市)工信委、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做好广泛征集动员和试点示范申报组织工作。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分别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向所在州(市)工信委提交申报材料。各州(市)工信委按照工信厅联电子〔2018〕63号文件的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完成初审汇总表(详见附件),会同各州(市)民政局、卫生计生委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满足评选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
(二)我委将根据各州(市)工信委的推荐意见,会同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统一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工作要求
(一)工信厅联电子〔2018〕63号文件和申报书下载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电子信息司-文件发布”。初审汇总表下载地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官网-通报事项”。
(二)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信厅联电子〔2018〕63号文件、申报书和申报书标*部分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各州(市)工信委严格审核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企业关于2017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等证明资料,需提供2017年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四)请各州(市)工信委汇总、初审申报项目后,以邮寄方式将初审汇总表(详见附件)、推荐意见函、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纸质版及光盘)报送我委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我委接收各州(市)工信委的推荐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下午17:30,逾期未收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提交的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应为word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玉梅0871-63518162 63512534(传真)
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邮箱:xxhtjc@ynitc.gov.cn
邮编:650011
附件:1.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申报项目初审汇总表
2.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乡镇)申报项目初审汇总表
3.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申报项目初审汇总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