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者:时间:2021-04-23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经发)局,财政(分)局:
为提高我市重点工业行业能效水平,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6〕14号)及2021年昆明市稳增长相关政策,现就做好2021年工业能效提升及淘汰落后产能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重点用能行业能量系统优化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节能工程,或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列入2020年云南省重点节能技术应用案例名单的项目。
(二)2020年已按省、市要求淘汰但未获得市级补助资金的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三)2020年获得国家或省能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在昆明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相关单位。
(二)项目在昆明市辖区范围内组织实施,环评、能评、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完善。
(三)项目主题明确,紧扣国家、省重点节能工程,有显著的节能效果,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四)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必须按照省政府公告和市政府下达的淘汰时限、产能,按期拆除主要生产装置。
(五)申报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需已建成投运并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节能量通过项目直接产生并且能够核定。
三、申报资料
申请2021年度工业能效提升及淘汰落后产能资金须提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注销的企业提供注销证明)、承诺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上传),除上述共性材料外,对应申报方向还需提供以下专项材料。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 项目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通知书。
3. 项目运行情况及节能量计算说明。
(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1. 政府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下达通知书或相关部门的文件。
2. 落后产能拆除验收意见表或县区政府验收意见。
(三)能效“领跑者”奖励项目
获得能效“领跑者”称号的文件或者公示公告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并签署项目承诺书。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2021年项目申报方式为全程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proxy.km.gov.cn/ygyc/),进行注册、申报,并在系统上提交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网上审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还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企业应如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材料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三)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系统上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审核,并在5月17日前联合报送正式推荐文件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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