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村科技处作者:时间:2021-07-1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决策部署,促进“兴边、富民、强省、睦邻”,推进科技支撑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将继续支持在8个边境州(市)的25个边境县组织实施“科技兴边富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以科技支撑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主要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及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等,组织实施科技支撑示范项目。
(二)项目承担主体须是企业或专业合作社,鼓励产学研结合,与选派科技特派员(团)、“三区”科技人员结合。每个项目要带动形成1个科技示范产业,推动建立1个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等2项以上,组织培训群众100人次以上。
(三)项目经费按每个边境县1个项目,每个项目30万元,在2022年度经费中一次性安排,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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