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作者:业务主管时间:2017-05-03
各州(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各大赛组委会指导单位、支持单位,相关协会和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的有关部署,有力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提高我省创新创业水平,打造云南经济发展新引擎,在全省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云南省科技厅联合相关部门,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暨第三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暨第三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及支持政策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5月2日
附件
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暨第三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条件及支持政策
本次大赛参照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主体类型及条件等所作的统一规定,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结合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推荐进入国家总决赛的名单。
一、大赛参赛条件
1.企业参赛要求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安全、质量、环保、税收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参赛。
(3)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2016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即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07年1月1日(含)之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往届参加全国大赛获得“总决赛第一、二、三名”的,不能再参加2017年全国大赛。
(7)前五届全国大赛或前两届云南省地区赛的获奖企业,可用新的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但不得与原获奖项目重复、雷同。
2.团队参赛要求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4)前五届全国大赛或前两届云南省地区赛的获奖团队,可用新的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但不得与原获奖项目重复、雷同。
3.在第二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云南地区赛中获奖的团队,落地云南注册企业的,2017年8月31日前向省科技厅高新处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符合支持条件给予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二、大赛支持政策
本次大赛设立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团队组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
比赛按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6个行业分别举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经过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完成。
在获奖企业中,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择优推荐进入全国行业总决赛的名单。
报名参赛的创业企业,全程参与我省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培训。决赛评出的获奖创业企业和团队,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获奖企业支持政策
1.成长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2.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可获得1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3. 组织奖。从获优胜奖的企业中,遴选出10家企业负责人重视、组织得力、认真规范、市场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企业,给予2—4万元的奖励。
4.获奖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备选项目库,给予优先支持。未获奖的优秀项目,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给予优先支持。
5.获奖企业可通过备案方式,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6. 获奖企业满足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补助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申报条件的,以备案方式给予支持。
7.获奖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优先推荐。
8.获奖企业优先向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9. 获奖项目如果已获得过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可享受荣誉,但不再给予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10. 获奖企业符合“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条件的,优先推荐。
11. 获奖企业符合优先推荐进入我省省级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平台条件的,优先推荐。
12. 获奖企业符合“云南省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
13.获奖企业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
14.获奖企业符合“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
15. 获奖企业负责人符合“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条件的,优先推荐。
(二)获奖团队支持政策
1.获得一、二、三等奖名次的团队可获得创新创业扶持。
2.获奖团队创办的企业通过备案的方式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3.获奖团队优先落户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及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园区将协助申请享受相关创新创业政策。
4.优先向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5.获奖团队可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
6.获奖团队可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培训。
7. 获奖创新团队(一、二、三等奖)申报省创新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8. 获奖团队在1年内落地云南创办企业的,可列入省科技计划进行支持,一、二、三等奖均可获得1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三)推荐到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并获奖的企业,享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各项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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