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作者:业务主管时间:2017-09-04
(一)认定类项目包括:昆明市重点实验室、昆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昆明市院士工作站和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等4项。
(二)认定类项目的申报必须符合昆明市“188”重点产业方向,详见附件4。
(三)申报时,上述4项认定类项目统一从昆明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www.kmsti.net.cn)的“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的“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已注册过的用户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填写《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中的“资助方式”一栏时,统一选择“奖励性后补助”。
(四)本批认定类项目受理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逾期申报的项目纳入到下一批受理。
(五)一个单位在同一年度内若申报4项认定类项目中的数项,在认定时只能认定其中1项;经认定的项目按照昆政办〔2017〕116号的规定予以政策兑现。
(六)认定类项目申报受理的具体要求,按照项目的类型不同,详见附件中的有关说明。
(七)认定类项目申报资料受理后概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附件:
1.关于申报昆明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说明
2.关于申报昆明市院士工作站的说明
3.关于申报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的说明
4.昆明市“188”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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