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作者:业务主管时间:2017-05-26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及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昆政发〔2017〕16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昆明市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类
1.企业总部经济类。重点支持在大数据、云计算行业内领先并在我市成立总部的企业。
2.采购类。重点支持采购本地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及电子信息制造配套等软硬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
(二)信息产业发展类项目
重点支持电子制造业提升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推动产业体系化、智能化、规模化发展及应用,形成关键制造装备供货能力;支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在操作系统软件、嵌入式软件及工业、金融、轨道交通、通信服务、电子政务、节能环保、小语种等应用软件领域实现突破;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及通信技术应用与产业化。
(三)“两化”融合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在企业、行业运用信息技术加快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项目;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项目;技术领先,在本行业具有示范和创新意义。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并签署项目承诺书。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报各开发区、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同时需报电子文档。
(三)各开发区、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于6月9日(星期五)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汇总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五)各开发区、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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