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作者:时间:2019-04-26
各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产业〔2016〕8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产业〔2019〕29号)、《云南省供销社合作社关于2019年度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云供财发〔2019〕1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省级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甄选项目,并切实承担起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的主体工作责任,确保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合规。
二、2019年食用菌产业专项发展资金项目支持重点和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
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及加工优势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食用菌产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重要品种的品牌形象。具体范围是:
1.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与人工扩繁基地建设;
2.栽培食用菌反季规模化栽培技术推广和示范性;
3.食用菌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设;
4.食用菌产业技术研发;
5.食用菌精深加工和产业化项目;
6.食用菌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
7.食用菌菌种培育。技术服务、培训菇农等方向的为农服务项目;
8.食用菌标准的制修订项目
9.其他有利于促进食用菌开发利用的项目。
(二)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从事食用菌相关产业两年以上(含两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且企业及股东无任何产权、资产和其他纠纷。
2.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健全;
3.经济效益、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4.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研发条件;
5.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是2018至2019年开工,2019年9月底前竣工。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企业向本辖区的供销社、财政局提出的项目申报报告;
2.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联合提出推荐扶持项目的申请文件和填报2019年度省级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附件1)(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企业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4.2019年度省级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5.项目申报表(附件4);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7.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基本情况统计表;
8.有关部门项目批复、备案、环评、土地征用等立项依据批复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9.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承诺书和结息清单等凭证;
10.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的通知》(昆财绩〔2018〕59号)要求,必须填报:昆明市本级预算项目预期目标申报表(附件5),以便项目实施完后,对照此表进行绩效评价;
11.其他与申请专项资金有关的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必须陈述清楚、印章齐全,列示不清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2019年度省级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5月20日(星期一)前,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172.224.40:8080),进行注册、申报。企业应如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必须陈述清楚、印章齐全,列示不清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县(市)区供销社和财政局要对本辖区内项目申报负责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昆明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
(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处联系人:杨静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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