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作者:时间:2019-05-22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和《云南省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政发〔2018〕66号)要求,现将2019年云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1.在云南省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3.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4.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优先支持获得各类国家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各市(州)、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申报。
(二)服务机构推荐条件
1.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具有从事专业咨询服务的团队和能力,至少有3名以上人员能参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并通过审核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3.具有企业信息化等两化融合相关咨询服务经验。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州市试点企业推荐数量:昆明市不超过30家,曲靖不超过20家,玉溪、楚雄、红河、大理、保山等不超过15家,其余州(市)不超过10家。已确定为国家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咨询服务机构推荐数量不限。
(二)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试点企业推荐表和申报书(见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统一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三)推荐工作遵循政府指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加强对确定为贯标试点企业的指导,加快推动企业启动贯标并通过评定。鼓励各州(市)对企业贯标评定工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厅将适时检查已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贯标工作进展情况。
(四)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www.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五)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企业名单。对列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在完成贯标并通过评定后将给予奖励。
三、联系方式
万兴杰 (0871)63512724
刘 燕 (0871)64312910-824
吴静平 (0871)64312910-826
邮箱: 1605818@qq.com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05月22日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关兴路217号官渡区电商产业园413-416室
电话:0871-63538815
传真:0871-6353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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