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者:时间:2021-02-05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和期满复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经开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和期满复审工作,现将2021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和期满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工作
(一) 申报条件
1.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研发创新能力较强,主要产品和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授权量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本州市或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3.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实施工作活跃,近2年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率达到50%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30%以上。
4. 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针对核心技术、主导产品、产业和企业进行信息检索分析。
5. 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职责、制度、人员和经费(占研发投入5%以上),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
6. 企业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依法纳税,无侵权、失信记录和可能影响优势企业培育的法律纠纷。
(二)申报材料
1. 主要材料: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
2. 附件材料: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方案、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目录和重点内容摘要、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施证明、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营业情况简表、申报前一年科研和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与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获奖证明等。
3. 纸质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内容包括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电子材料应做成文件夹形式,以“公司名称+优势企业申报材料”命名,内含申报书(word格式)和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二、 期满复审工作
(一)复审对象
2018年认定的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附件2)。
(二)复审内容和复审材料
培育期满参加复审的企业应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满复审申请书》(附件3),总结优势企业培育期间工作成效,制定新一轮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方案。
复审材料的纸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内容包括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复审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电子材料应做成文件夹形式,以“公司名称+优势企业复审材料”命名,内含申报书(word格式)和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三、 申报要求
(一)材料初审(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内各企业于4月20日前,将优势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复审的优势企业材料的纸质材料(1份)报送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市场监管分局204办公室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216642867@qq.com)。
(二)材料报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内各企业于4月26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昆明市滇池路38号(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216室)。
(三)为加强交流沟通,请申报企业加入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QQ群(207722626)。
联系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李德朝 63138279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杨晓雯 68163766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2月5日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关兴路217号官渡区电商产业园413-416室
电话:0871-63538815
传真:0871-63538815
邮箱:133205056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