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者:时间:2021-02-20
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杨林经开区,各省级产业园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快全市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形成新集聚效应和新增长动力,促进全市园区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1年工业园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
1.支持方向。
聚焦重点园区培育重点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群集,重点支持为省、市重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配套、有利于加快重点产业集群培育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2.申报条件。
全市统一规划布局的园区内“七通一平”(供电通、供水通、燃气通、排水通、道路通、排污通、通信通,土地整平)基础设施项目。
3.申报材料。
一是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二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三是投资主体“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四是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五是工程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竣工报告、工程进度计量表、上一年度实际支付工程款发票或统计入库数、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4.支持标准。
对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五华产业园区、安宁产业园区、呈贡产业园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统计入库数)的3%以内给予补助;其他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统计入库数)的2%以内给予补助,单个园区年度内补助最高500万元。
(二)工业标准厂房补助项目
1.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由园区统规统建的生产性工业标准厂房项目。
2.申报条件。
采取“订单式”统规统建,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两层及以上的工业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项目。
3.申报材料。
一是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申请报告;二是《园区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厂房补助项目申请表》;三是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工程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进度计量表、当年工程款支付凭证复印件。
4.支持标准。
按实际验收的厂房面积(不含企业自建自用部分)给予不高于100元/平方米补助。
(三)支持园区优化提升项目
1.支持方向。
根据云委〔2020〕287号)、昆通〔2020〕2号精神,重点支持各类开发区高质量编制主导产业规划、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等;开展智慧园区建设和管理培训等。
2.申报条件。
国家级开发区编制“2+2”产业发展规划、省级产业园区编制“1+2”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以组织实施智慧园区建设、管理培训等工作。
3.申报材料。
一是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申请报告;二是《园区优化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三是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含支付票据)以及项目成果等材料。
4.支持标准。
优化提升项目按单个园区年度内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助。
(四)支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
1.支持方向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精神,重点支持园区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2.申报条件。
经市政府同意,推荐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的园区。
3.申报材料。
一是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申请报告;二是《参加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三是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表、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信息采集表、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国家或省级的公告文件。
4.支持标准。
对集群竞赛申报(竞标)单位,按参加国家级竞赛不高于200万元、省级竞赛不高于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申报要求
(一)按照《昆明市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11号)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同时完成线上线下双申报。线上请登陆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址:http://czt.yn.gov.cn/ygyc/)进行申报;线下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所需的原始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3月31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园区处。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对申报项目实行严格的项目库管理,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一律纳入园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库,通过筛选和实地考察后拟列入扶持的项目,将在市工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对重复申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除外);未按照投资计划实施,在建设期内停建、缓建的项目或已安排过市级其他贴息或补助资金的项目;已扶持过的项目拆分成的子项目,不予支持。
(联系人:市工信局园区处 罗梓菡 63135786
市财政局产业处 杨沅珊 6354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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