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作者:时间:2019-02-26
云科奖发〔2019〕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98号)要求,2019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并实行对等限额评审。为做好2019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
2019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机构)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机构)提名
州(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省级行业协会,部分省属高校、医院,省科技厅认可的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团体、中央驻滇单位、驻滇部队,可以提名本地区、本单位(部门)及下属单位(部门)的项目。
上级单位不在提名单位范围或没有直接上级的单位,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提名。
(二)专家提名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获得者,每人可独立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年度可3人以上共同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
专家提名奖种限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位提名专家应独立写出对候选项目的学术、技术水平评价意见。凡采用联合签名或代签名进行的提名无效。
(三)当提名项目(人)出现异议时,提名单位(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二、提名工作要求
(一)提名项目的应用年限
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2017年5月1日以前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要求已应用两年以上(即项目在2017年5月1日以前已经整体应用)。
(二)提名材料填报
1. 评审按照提名等级对等评审,除提名特等奖的项目可降级参与一等奖评审外,提名其它等级的项目只在对应等级评审。同时,二等奖以上为限额奖励。因此,要严格按各等级标准,客观审慎地提名项目奖励等级。
2. 提名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在线填报。为适应科技奖励改革需要,新系统目前尚在开发中,预定于2019年4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届时请留意省科技厅网站。各单位可参考《2019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 提名书纸质材料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人名与身份证或护照一致。
4. 有以下情况的提名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候选(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其所在单位应提交书面说明。
(2)被提名的项目(人)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申请书,并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申请书由完成单位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由候选(完成)人本人提出的需本人签名。
(三)提名材料及数量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从奖励提名系统在线提交。纸质版材料1套,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从提名书填报系统打印后签字、盖章,与相关附件一并完整装订成册,不另加封面。
(四)提名项目公示
提名2019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非涉密项目(人),应在提名材料正式上报前,先在提名单位和完成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的项目(人)方可提名。公示内容要求详见《2019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五)提名材料报送时间
电子版提名材料于2019年5月31日12:00截止提交,纸质材料于2019年6月6日前送达省科技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提名单位要统一提交一份纸质提名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和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
为尽快反馈形式审查意见,以便项目完成单位及时补充材料,请完成单位和提名单位尽量提前提交电子文件。有多个项目的,合格一项提交一项,不要等待截止期限集中提交。
(六)提名注意事项
1. 经国家有关机构批准的涉密项目,请提前与省科技奖励办公室联系,只提交纸质材料,派专人送达省科技奖励办公室,不得邮寄和通过网络传送电子版材料。
2. 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尚未解决的,以及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产生的科技成果不得提名。
3.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提名。同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新药证书等须满2年。
4. 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参加云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5. 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参加2项以上项目提名。
6.在2018年度未获奖或撤奖的项目(含杰出贡献奖),2019年度不得提名。
7. 延续已获奖项目内容的成果如无重大突破不得重复报奖。报奖内容不得包含之前获奖项目主要内容。
8. 2019年度不受理管理科学类(软科学)项目提名。
9. 经省科技厅认定为云南省创新团队3年以上(2016年5月1日以前认定),团队成员稳定合作10年以上的,方可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创新团队类项目。
10. 要客观、真实填写提名书,创新和应用情况应有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建设,以项目负责人和完成单位自身承诺为主,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应用证明。如自行提供,应有应用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项目提名。
三、联系方式
(一)涉及提名书填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省科技厅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人员。
联系人:黄红伟、李俊、李鑫。
联系电话:0871—63133894、63134132。
(二)涉及提名书形式审查内容的相关问题,请咨询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相关人员。
1. 各学科(专业)领域及部分奖项联系人:
和振远、黄红伟:医疗卫生、医药与基础医学,杰出贡献奖。
许静:畜牧兽医与养殖、数理与天文、冶金与材料,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
高阳一:水利土木建筑、环境保护与气象,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类。
龙向东:地球科学国土资源与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动力与电气,科技进步奖科技创业类、科技创新团队类。
王雪升:农业、林业、交通运输。
罗峰:化学及化学工程、机械轻工。
2. 联系电话:
和振远:0871—63137002。
许静、罗峰、黄红伟:0871—63155414。
高阳一、龙向东:0871—63168766。
王雪升:0871—63135817。
3. 提名书报送(邮寄)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邮政编码:650051)。邮件请注明“奖励提名材料”。邮寄存在丢失风险,寄件人责任自负。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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